中新網6月6日電 據加拿大《世界日報》報道,多倫多移民律師葛拉提(Rocco Galati)與李希(Tim Leahy),4日代表遭聯邦移民部取消投資移民的申請人,於聯邦法院進行訴訟陳詞。李希指出,法官對4日辯方律師所提出5名投資移民申請人最後裁定的原則,並非適用於所有遭“一刀切”的投資移民申請人,僅適用於迄今已提出訴訟約1450名申請人,而其中千名以上申請人均為華人。
  李希於庭訊後表示,6月26日之前,C-31將在國會通過成為法律。他指出,法官葛麗森(Mary Gleason)於庭訊後雖未表示明確的裁定時間,但卻表示已註意到時間點的適當性,將會儘快做出裁定,他認為樂觀來看,最快可望於6月26日之前做出裁定;但也不排除今年秋季再做出裁定的可能性。
  代表投資移民申請人的律師葛拉提在庭中首先提出魁北克省的投資移民數據論述,他指出,魁北克省的人口數僅占全國約23%,但卻能不斷享有投資移民所帶來的益處,但在此同時,其他九省卻被剝奪該項利益,這對全國其他的省份而言不盡公平。
  在此同時,葛拉提也坦言,魁北克省當然有權決定投資移民項目的申請人,再將數額報準聯邦政府同意,因此最終核准魁省投資移民數額的還是聯邦政府。
  其次,葛拉提指出,2012年11月起,從聯邦投資移民的案件的核准數額上,便已可察覺出聯邦政府有意廢止投資移民項目,因此對審理作業已採不積極審查的態度,讓積案日趨嚴重以作為日後廢止藉口,他指聯邦政府的該項做法,同樣也運用在廢止技術移民的項目上。
  葛拉提在庭中表示,在現有的法律下,根據移民法規定,政府必須審理這些投資移民申請案;此外,依據加拿大自由及人權憲章,其中第7款規定人民有身體遷徒(physical mobility)的自由;第15款規定人民有平等權(equality)。
  因此,葛拉提主張,投資移民項目的申請人,意在申請加國永久居民,即使在申請過程中,也可能涉及身體遷徒及平等權利,他主張應予適用。(葛健生)  (原標題:加律師談投資移民一刀切案:法官裁定非全體適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c20gcp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